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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应当参与哪些职业健康安全事务

时间:2024-03-04 12:18:25  来源:http://www.bxysw.com  作者:admin

员工应当参与哪些职业健康安全事务

4.2.2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有获得职业健康检查的权力,并有权了解本人健康检查结果。

(2)劳动者有权了解所从事的工作对他们的健康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危害。劳动者或其代表有权参与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和制订健康监护实施细则的决策过程。劳动者代表和工会组织也应与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合作,为预防职业病、促进劳动者健康发挥应有的作用。

(3)劳动者应学习和了解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应掌握作业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

(4)劳动者应参加遵照本规范指导原则、由用人单位安排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在其实施过程中与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和用人单位合作。如果该健康检查项目不是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强制性进行的项目,劳动者参加应本着自愿的原则。

(5)劳动者有权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健康监护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投诉。

(6)劳动者若不同意职业健康检查的结论,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投诉。

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卫生管理

一、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由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日常工作由安全主任协调落实。

二、公司每年实行职业安全健康年检制,检测单位为市职业安全劳动卫生督测所或有资质的劳动职业卫生检测站。

三、新建、扩建、改建和引进工程项目,其劳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工程劳动职业卫生部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需经卫生职业部门签字同意、才能审查、验收。

四、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岗位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卫生责任制。建立检查制度,定期分析生产环境提出改善措施。

五、及时采取防尘措施,尽量避免粉尘污染,减少员工接尘的时间,定期对接触有害因素的员工进行体检。

六、发生急性中毒事件时,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向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卫生部门和市(区)安监部门、市(区)建设部门报告。

七、制订职业安全健康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报告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

八、如发生职业病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要求,对职业病者进行治疗;依据治疗部门所开具的医疗证明,对需要疗养或调离原工作岗位的,视病情轻重予以处理。

九、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广东省规定的职业健康卫生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执行劳动保护、职业卫生健康的方针、政策。

第二章: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卫生防护

一、有毒有害产生场所应设有职业安全健康卫生防护装置。由生产过程、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可能影响劳动者健康安全的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其他职业危害有害因素。、如工作场地降温,工作间密封防尘噪声防护等。

二、防护设备、防护措施应和生产设备同步进行。

三、防护设施装置完好率在95%以上。

四、每年接受市职业安全健康、安全劳动卫生督测所的检测或有资质的劳动卫生检测站检测,并建立职业健康卫生档案。

五、检测结果必须在国家允许标准规定值的范围内,并在检测点设置标志牌。

六、建立劳保用品发放、使用制度;以及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卫生知识的培训教育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教育。

第三章生产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卫生监测

一、生产场所有毒有害因素的浓度、劳动过程中的有毒有害因素、一般卫生条件和卫生技术不良有关的有毒有害因素应符合国家职业安全卫生健康标准。

二、有毒有害作业点进行监控,其监控率不少于95%,工作时间或工作次数,监控在正常的工作范围内。

三、粉尘或物理因素监控合格率应有90%以上。

四、粉尘作业岗位按国家标准程度进行分级,不允许存在二级危害,更不能有三级、四级危害因素的存在。

五、如发现有毒、有害因素超标,应及时进行治理整顿,降低有毒有害因素的浓度,使之符合国家允许的标准以下。

六、电焊作业中产生电焊弧光,在电焊作业和气焊作业中,必须使用特制的防护眼镜片的面罩,并且穿好工作服、戴好防护手套和高温工作鞋等。

七、噪声作业岗位按国家标准进行监控,消除和减弱生产中噪声源,控制噪声的传播,加强个人的防护,使之符合国家允许的标准以下。

第四章:职业危害培训教育

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职业安全健康卫生培训教育,在岗期间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安全健康卫生培训教育。

一、 培训教育内容:

⑴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安全健康卫生知识。

⑵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⑶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⑷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第五章:员工健康监护

一、员工进公司(厂)工作前要进行就业前体检,体检合格才能进入公司(企业)工作。对在有毒有害作业岗位工作的员工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无毒害作业岗位和办公室后勤人员每二年进行一次体检,并建立员工职业安全健康档案。

二、一年一次者,体检率应在90%以上,两年一次者的体检率应在85%以上。

三、规定组织职业病者,可疑职业病者进行复查、治疗或安排其到恰当的工作岗位工作。

四、在职业性体检中,发现职业性重监护人员,须及时到专科医院就疹。

五、在每年的五月份到十月份制订防暑降温措施,发放清凉饮料费。食堂增加凉茶、汤水供应。

六、公司安技部门制订职业防治技术措施,防止各类卫生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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