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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告知是什么?

admin2024-03-27人已围观

一、健康告知是什么?

买保险,健康告知是一道绕不过的坎。然而隔行如隔山,普通人要做好告知并不容易,甚至会陷入以下三大误区: 误区 1:只要没过住院,健康告知全填否 曾经有不少朋友跟我说,买保险时代理人告诉她:只要没有住过院,健康告知可以全填否。 这种错误的做法可谓由来已久,甚至一些保险公司就是这样给新人培训的。 大家千万不要以为,没有住院就查不到医疗记录,我在《保险公司如何做理赔调查?》这篇文章也曾经分享过,保险公司的调查手段多得很。 无论是住院还是门诊,只要健康告知问到了,都是需要如实告知的,要不然日后理赔就很容易产生纠纷。 误区 2:凭感觉填,马虎应对 也有一些朋友觉得,自己能吃能喝健康得很,根本就没有把健康告知放在眼里,随便签个名就买了。 过了一段时间才想起来,体检时医生说自己有些小问题,结果翻开体检报告一看,甲状腺结节、乙肝病毒携带 都赫然在列…… 虽然这些疾病一般都不需要治疗,但对买保险却影响不少,有可能需要加费、除外、延期,甚至拒保,千万不能疏忽大意。 误区 3:担心拒赔,全部告知 还有些朋友对理赔过分担心,为了避免以后扯皮,力求把过去几十年的病史全部告知保险公司。 例如几年前的感冒发烧、身体擦伤等,甚至把一些没有确诊,仅仅是自己猜想的“疾病”都悉数告知… 这样做不仅增加了核保员的工作量,有时候还会影响到自己正常投保。 比如说,小 A 最近睡眠不足,经常觉得头痛。如果如实告知了,但又没有具体的检查报告,有些核保员出于谨慎考虑,可能就会直接延期。 如有更多保险疑问,就来【深蓝保】看原创文章哦!

二、健康告知是具体什么意思?

健康告知是用户在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时候,保险公司在对被保人身体健康状况进行确认的内容,保险产品不同健康要求也不同,符合健康要求就可以继续投保。

一般在健康险和寿险中出现,符合健康告知的要求才能投保,如果在不符合到情况下继续投保,则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会拒赔。

注意点:务必遵守健康告知要求,做到如实告知

三、健康告知是什么意思?

健康告知是你在投保前如实告知你的健康告知,按照保险公司有问必答,不问不答的方式进行即可。

四、健康告知,你需要知道这三个原则

在投保的时候,决定我们能不能投保的就是核保,那么核保的前一步就是健康告知,健康告知在售后理赔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之前也说了健康告知的重要性。在本文中,列出了两个实际出现的示例,说明了健康告知的重要性。

接下来,我将与您讨论健康告知中的几个原则:

原则一:不用告知太全

因为他们是第一个购买保险的人,他们不懂保险。当他们问健康告知时,他们非常紧张。我不知道保险公司。我甚至告诉我的核保人我的妄想症。

事实上,如果你说实话,我们只用告诉保险公司他问到的就可以了。

例如,A先生患有轻微的胃炎,但保险公司在他是健康告知时没有要求与胃有关的疾病。此时,A先生并不需要告诉保险公司他患有轻度胃炎。

过渡告知会使保险公司的核保人员更加谨慎,而您的核保将无法通过。事实上,我们只需告诉保险公司情况,另一方面无需向保险公司解释。

原则二:故意隐瞒不可取

告诉太全的反面是告知不完整性。事实上,不完整通知的后果比通知更严重。

如果您不遵守保险合同中的条件健康告知,请做出相应的真实通知。然后在理赔后期,保险公司很可能以此为借口拒绝付款!

当A先生购买健康保险时,他在合同中明确询问他是否因胃病住院治疗。此时,A先生还记得此事,但A先生并没有说实话。这是对、欺骗的隐瞒;如果保险在两年内发生,保险公司肯定不会赔偿!

原则三:一个利于消费者的条款!

不可抗辩条款,他是保险法中非常重要的条款。其主要内容如下:

如果保险人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两年以上未被终止,保险人应承担赔偿或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公司是指保险公司。这种条款的出现极大地保护了我们消费者的利益。

我可以举个例子来理解:

A先生在2018年9月为自己买了一份健康保险,忘了如实告诉他。几年前我住院治疗胃炎,但在购买该产品后的第二年,A先生因胃炎而患上了胃癌。如果没有不可抗拒的条款,那么保险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拒绝所有由胃炎引起的疾病的赔付。但是,有了这个条款,保险公司才有权在两年内因不当通知而终止合同。两年后,A先生将有很大的可能性获得理赔款!

看了上面的例子后,我们不应冒风险选择隐瞒病情、带病投保,毕竟,我们都希望当我们脱离危险时顺顺利利得到理赔。不可抗辩条款对我们消费者来讲固然是一件好事,但我们不能使用这个条款来做违背道德的事情。

五、关于健康告知的三大原则

许多准备购买保险的朋友很多都去过几次医院,身体的检查也是经常的事情,大病没有,小毛病可能就有那么一个两个的,所以在购买保险的时候,知道需要健康告知,但是这告知可不是什么都说,我们一起来看看要再让你们如实告知。

当我们购买保险时,我们到底应该如何进行告知呢?今天多保鱼告诉大家一些关于告知的事情并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线上产品投保的告知。

互联网保险是询问询问的一种方式。最合理的方法是...

仅告知所提出的问题,并且无需在不提问的情况下提出问题。

《保险法》第十六条:

保险合同订立时,如果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进行询问,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保险公司的每一件产品都经过精心设计。风险的定义由其自己的数据模型定义。我们不必担心保险公司。

只要保险公司不询问,即使我们知道指标存在异常,也无需告知,也无需担心后续的理赔。 

二、投保线下产品的健康告知。

除了购买在线互联网产品外,我们的许多朋友还将为离线产品提供保险。一般线下产品的真实通知是通过问卷调查进行的。 

多保鱼建议:只要是健康告知问卷的内容,就应该如实回答。

你可能有一些问题。我是否需要列出我过去的病历?让我们看看保险法是如何规定的......

保险法第16条:

由于重大过失,被保险人故意或未能履行前款规定的真实披露义务,足以影响保险法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增加保险金费率。保险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如果保险人知道有解雇原因且未行使超过30天的,则终止前款规定的合同的权利即告终止。如果合同成立之日起已超过两年,保险人不得终止合同;如果是保险事故,保险人应承担赔偿或支付保险的责任。

只有那些影响保险公司保险范围或保险范围费率的人才需要如实通知......如果未通知的内容对保险结论没有影响,保险公司不能拒绝取消和取消合同。

如果您不确定您的问题是否会影响承保,或者代理人无法给您提供专业建议,那么萍姐建议您说实话。保险公司的核保团队具有深厚的医学背景和实践经验,问题留给他们处理就好了。

三、如果不如实告知会怎样?

如果你不说实话,那么它涉及保险法......第16条不是有争议的条款。

第十六条保险合同订立,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进行询问的,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被保险人由于重大过失未能履行前款规定的真实披露义务,可能影响保险人是否同意承销或增加保险金费率的决定,保险人有权终止合同。

如果保险人知道有解雇原因且未行使超过30天的,则终止前款规定的合同的权利即告终止。如果合同成立之日起已超过两年,保险人不得终止合同;如果是保险事故,保险人应承担赔偿或支付保险的责任。

虽然两年不能争辩说条款对我们的保单持有人非常有利,条款,为避免一些疏忽造成的一些事情没有如实告知,只要两年的非国防期,保险公司没有提出异议,那么在将来它不应该是拒绝的理由。

但是,从长远来看,它也可能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保险公司可能会加强核保甚至增加保费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因此,多保鱼的建议是尽力说实话,不要玩火,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关于2年的非防御条款,涉及很多法律案例,如果你真的感兴趣,你可以去网上搜索。在很多地方都存在一些争议,但这里多保鱼就不过多展开了,避免误导大家。

如果大家对保险知之甚少,可担心错误购买并造成经济损失。建议可以选择一位专业又靠谱的保险搭理人来帮助自己选择保险,适合自己的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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